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只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技術水平,表明具備擔任某一職務的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不能與工資和待遇掛鉤。職務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的職責,限額比例和任職期限的崗位,由行政領導擇優聘任,在任期內領取職務工資。獲得任職資格未被聘任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兌現工資待遇,對無理取鬧者,人事,職改部門有權取消其任職資格。試點單位堅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原則。
有關要求
1、申報對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就不行)
2、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不同學歷評定不一樣)
(1)中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初定“員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級職稱”;
(2)大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再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碩士學位獲得者,再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3、需提供材料:
(1)擬申報職稱人員身份證、、員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4、申報程序及手續:
(1)對擬申報職稱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查驗,發放《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空白表;
(2)本人填寫《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一式二份;
(3)單位人事部門對其德、能、勤、績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將有關材料報市人才市場。
(4)市職稱辦審核后,下發任職資格文件和資格證書。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評聘分開試點工作的領導。對首次評聘工作已實行評聘分開的單位,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凡符合上述要求,搞得好的單位,可予以認定,進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對一些以評聘分開為由,任意擴大評聘范圍,放寬條件,降低標準的,要令其停止并取消其評審的資格,問題嚴重的應追究領導責任。實行評聘分開的試點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通過嚴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擇優聘任,競爭聘任,優上劣下。對獲得任職資格,因崗位已滿不能受聘的中青年骨干,要鼓勵他們到需要人才的地區或單位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