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升降機的操作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建造升降機必須有專人負責。在修理、安裝、拆卸或修理過程中,不得允許無關人員進入。
2.每次載貨后,升降機均須由下限升降機提升。禁止上下搖擺。在離地1-2m處吊籠停止工作,檢查制動裝置的可靠性。如發現剎車異常,應立即修理,修理后方可使用。
3.防墜落安全閥必須有專人管理,并根據規定進行調試、試驗和維修。
吊籠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荷載均勻分配,防止偏載,嚴禁超載。
操作員應與指揮員密切配合,根據指揮員的指示信號進行操作,在電梯總電源未切斷前,操作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當吊籠運行時,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在電梯運行至最高、最低層時,嚴禁使用行程限制開關自動停止電梯運行,而不能正常使用開關。
8.電梯在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強風的情況下停止運行,把電梯降到底層,切斷電源,重新開啟電梯的各個安全裝置。
9.升降機運行后,吊籠應降至底層,控制開關應接零,斷電,鎖好電氣箱、電源箱,吊籠門和柵門鎖緊,司機離開。
(二)操作施工電梯。
一、打開地溝油電源箱的總電源開關。
2.吊籠銘牌上標明的額定載重重量或材料。
關緊大門、吊籠和頂門。
在傳動板上將限位開關的手柄撥到中間。
在運行時把操作開關的手柄扳向所需的方向(用箭頭指示),即可啟動吊籠。
6.當吊籠到達要求的樓層時,松開手柄,把手指向零,吊籠便停止運轉。
7.安裝拆卸升降機或維修升降機時,應將籠頂操縱盤上的接頭/操作開關旋至接合處,并在籠頂上操作。
在高速施工中,升降車不變速度,通過變速碰撞塊時,必須立即進行人工變速,將操作手柄放在低速一檔或零位,直到停車檢查限位開關是否正常、變速碰撞塊安裝位置是否正確為止。
在正常工作中,也要注意控制運轉速度。手柄只能在行程足夠遠時達到高速,也就是把手達到較大角度位置。在吊籠即將到達目的地時,將手柄擊打到低速檔,減慢車速,保證正確的位置。在樓層不高、航程不遠的情況下,操作者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在低速或中速運行,以保證安全和就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