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注冊的有效期:4年。造價工程師是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辦法。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考試采用滾動管理,共設4個科目,滾動周期為4年。
證書注冊
1、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初始注冊。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注冊。
2、建設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機構,注冊有效期為四年。
3、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