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里,關于消防行業的,有三個資格證,分別是注冊消防工程師、消防設施操作員、消防和應急救援人員。技能人員就是消防設施操作員、消防和應急救援人員。其中,消防和應急救援人員分為三小類證件,分別是消防員、森林消防員、應急救援員。大理消防設施操作員
報考要求不同: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申報中級消防員: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
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初級一般適用于有消防控制室的社會單位值班人員、普通消防從業人員、保安員、物業人員等適用,中級一般要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控制室由一名中級人員帶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求持有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高級還適用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只有持有中、高級證書的人員才有項目簽字權。初級者可根據現從事職業或意愿發展方向選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