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電電工上崗證的辦理條件
弱電是一種相對于強電的現象,通常將直流低于36V或交流低于24V的電壓稱為弱電。其電壓低、功率小、電流小、頻率高,一般可用于電話、電腦、電視機的信號輸入,廣播系統,樓宇自動控制等。
弱電工程師與其它類工程師職稱的取得有所不同,其它類工程師職稱的取得要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而弱電工程師職稱的獲得暫無國家規定的有關考試。
其評定的辦法一般是:當從事弱電工程的工作人員具備 一定的弱電工作經歷,可由所在單位推薦或自行到當地人事部門申請,經人事主管審評通過后即可獲得。
一、助理弱電工程師:
1. 大專學歷人員從事弱電行業滿三年;
2. 本科學歷人員從事弱電行業滿一年;
3. 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無需評定助理弱電工程師。
二、弱電工程師:
1. 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在取得助理弱電工程師職稱后繼續從事弱電行業滿四年;
2. 碩士學歷人員從事弱電行業二至三年;
3. 博士學歷人員從事弱電行業滿一年。
三、高級弱電工程師:
1.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在取得弱電工程師職后稱繼續從事弱電行業滿五年;
2. 大專學歷人員原則上不允許申報高級弱電工程師。
取得《建筑弱電工程師職業培訓證書》≠弱電工程師,《建筑弱電工程師職業培訓證書》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學員經過相關培訓考試合格后即可獲得,證書電子注冊,網上可查,全國通用,無學歷和工作經歷的限制。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取得《建筑弱電工程師職業培訓證書》只能證明該學員經過相關培訓并且培訓合格,具有從事弱電行業的能力,并不能作為弱電工程師職稱的憑證。
四、報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東路437號(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