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證與建筑電工證的區別主要區別在于適用范圍不同、發證機構不同。一般而言,凡是從事與電有關的設備的安裝、檢修、運行、試驗等工作人員都叫電工,而因為電工從事工作危險系數高。
1、適用范圍不同。建筑電工證持有者可以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從事相應作業,主要負責施工現場的供電線路、用電設備的敷設、安裝、測試、維修、檢查、拆除等方面的工作;而電工證持有者是證明持證人經過安全培訓可以進行電工作業,主要對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實驗作業,主要在廠礦、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中從事電力領域作業活動
2、證件發放機構不同。建筑電工證的考核發證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委托的考核發證機構負責組織實施;電工證由國家質檢總局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